11月28日下午,渝北区石船镇重桥村一村民在自家承包的鱼塘捕鱼时,在塘边发现一只腿部受伤的鸟正在试图捕鱼吃,村民将它抓住后发现与以往见到的鸟类不同,于是便向渝北公安分局石船派出所报警求助。
石船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问明情况后将该鸟带回派出所并联系了林业公安分局。经查询,该鸟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夜鹭。夜鹭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动物名单》,它们栖息活动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泽,是在四川和重庆地区繁殖生息的留鸟。
随后,林业公安分局联系石船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受伤的夜鹭交给他们进行妥善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待其伤愈后将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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