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获悉:10月24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日前发表声明,将日本高田公司生产的有缺陷安全气囊造成的需要召回的车辆扩大到780万辆。
据媒体报道,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一直在对高田公司安全气囊问题相关的召回车型进行更新,涉及这种可能有危险性安全气囊的车辆数量在过去两天中翻倍了,被列出的车商数量也继续增加。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确认有10家汽车公司需要召回有问题的安全气囊,包括丰田汽车、通用汽车、本田汽车和宝马汽车等巨头。同时该管理局也表示,名单还会继续修正,可能有涉及车辆被重复计算的情况。
日本高田是全球主要的汽车安全气囊供应商,公司表示,用于旧型号安全气囊的充气装置可能存在爆炸时力量过大的情况,造成塑料和金属碎片伤及驾驶者和乘客。高田公司说,全球范围至少有1200万辆车使用了这种有缺陷的部件。丰田周一宣布了扩大召回范围,通用汽车表示,会通过联邦快递向9900名居住在高湿度地区的车主发送紧急通知,并召回相关车型。和丰田汽车一样,通用也提醒车主暂时不要在前排乘客座安排载人。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三条 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第四条 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本规定所称缺陷时,制造商应按照本规定中主动召回或指令召回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国家鼓励汽车产品制造商参照本办法规定,对缺陷以外的其他汽车产品质量等问题,开展召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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