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9时许,周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载未婚妻去办结婚证,被湖北广水交警执勤民警查获,周某大为光火,扬言:“谁敢扣车就杀死谁!”
民警告诫周某:无证驾驶、阻碍执行公务两项都可以送你上拘留所!
周某才退“火”,原来31岁的周某好不容易处了个女朋友
还有10天要办婚宴,若被“关”了婚就结不成了……
交警根据其悔过态度和马上结婚的实情,对周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5日拘留。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咨询律师提醒:无论什么时候,请记得尊法、守规、明理 ,安全文明出行,珍爱生命 远离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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