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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被扫黑”,是误伤还是顺水推舟?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3-28 15:01:56>跟律师谈谈<

   《地久天长》这部电影,我一直没去看,因为一想到三个小时的片长就有点发怵。据说故事是围绕一个“失独”家庭展开的。这是一个令人揪心的话题,每次触碰它我们都希望尽量轻柔一点,这应该是一种基本的同理心吧。

   但当同理心让位给某些刚性的东西,就常常发生令人错愕的事情。这几天湖南湘潭一个叫广场街道福利社区的地方,因为做了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宣传展板,而伤了很多人的心。这些展板列了扫黑除恶的十项重点工作,其中第六项把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列为了重点监管对象。而这恰好被一位年近六旬的失独老人看到。把失独家庭和黑恶势力联系在一起,它给特定人群造成的心理刺激谁都不难理解。

   善于上网的人们很快发现,这种提法不但是在湘潭出现,在山西忻州也有同样的提法。而且是由忻州市卫计委,这个精准从事人口工作的部门所宣传的。有心如我,仔细核对了湘潭和忻州这两份宣传稿,发现它们其中有六条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只是忻州的是专门针对卫生、计生系统的扫黑除恶,而湘潭的加了几条关于基层扫黑的内容。按照时间顺序,看起来很像是湘潭这个社区抄的忻州卫计委。只是福利社区的宣传员,你也太不走心了吧。

   这事儿被关注以后,两个地方都倾向于把它解释成为偶发事件。湘潭方面称,这是“工作失误”,社区负责人道歉并承诺调查责任人。忻州卫计委方面也表示,是他们对扫黑除恶政策理解有误,同样进行了道歉。可是这事儿真的是一个理解有误,另一个抄袭照搬那么简单么?

   记者就发现,同样是在卫生计生系统,河北井陉县2018年3月份印发的一份名为《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文件,里面的有关表述更加令人不适。这个局要求,2018年4月底前对赤脚医生、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原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自述苗受害者(原文如此,我也搞不懂自述苗是什么鬼)等重点群体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全面摸排。还要求,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煤体,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这么排山倒海的阵仗,倒是很像扫黑除恶。但是你看看那些对象哪个黑哪个恶,分明都是弱势群体,还是赶紧收了神通吧。

   其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省市区的卫生计生系统都在落实。但是目标都是指向医闹、药霸号霸、医疗系统内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群体,从来没有把失独家庭列为重点目标群体的。忻州卫计委的回应,可能正道出了某些实情。他们称其所开列的九项重点排查内容中,那些关于打击暴力伤医的是山西省卫健委要求的,而失独家庭是他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进去的。

   失独家庭、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赤脚医生,这些都是特殊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他们的利益在社会和人生变迁中遭受了损失,本来就属于弱势群体。不难想象,这些人群中免不了会有人对地方政府产生利益诉求。负责任的政府应该基于人道主义对他们进行抚慰,即使双方暂时无法达成一致,也绝不应该将其列为“黑恶势力”。

   除了这三地,其他一些地方虽然没有明确将失独人员列为扫黑除恶重点目标,但也能看到将其作为“不稳定因素”进行管控等表述方式。所以很难说湘潭和忻州只是工作失误,倒更像是一不小心把实话说出来了,甚至代表了一部分地方部门不好明说的意愿。借着开展斗争之便,搞顺水推舟的可能不止是卫生计生系统。河南淮阳县一个镇,把秸秆焚烧都放在扫黑除恶里面了,你让煤怎么想。

   地方政府自我赋权的冲动,源于基层权力结构中监督的缺失,也与层层加码的路径惯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人民以安全感、优化基层治理结构。但需要防范的是,一些地方部门将扫黑除恶变成维稳手段,把那些有着正当利益诉求,但在地方政府眼里是不稳定因素、影响政绩考核的人群统统装进这个筐里。这显然是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初心”相违背,甚至会激化基层矛盾。

   如何保证扫黑除恶精准落实到基层,归根到底还是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其实在斗争开展之初,中央就已经强调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民政部门以及一些专家也曾多次强调,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扫黑除恶简单化、扩大化。那些走路假装看不见警示牌的人,倒真要小心摔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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