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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32人涉黑案宣判 43名“保护伞”被查处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11-6 9:42:15>跟律师谈谈<

   2018年6月,吉林省打掉了一个涉案人员达32人、涉案资产3.2亿元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昨日(11月4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这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打掉的规模最大的涉黑案件。

   张永福,52岁,是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哈什蚂村原党支部书记。他利用家族势力在哈什蚂村操控基层政权20多年,逐渐形成了以他为组织领导者、以他的长子张健、侄子张莹等家族势力为骨干成员、以丁志强等刑满释放人员为打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该团伙将黑手伸向建筑、土地、林地承包,采矿等多个领域,大肆敛财,在当地为害一方。2018年6月,警方在吉林市的舒兰市将张永福抓获。随后,团伙其他成员也相继落网。

   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进驻吉林,督促相关部门深挖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目前,共查处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43名,涉及吉林市当地政府、政协、公检法等系统。其中,“保护伞”级别最高的,是吉林市原政协主席崔振吉。据悉,“保护伞”人员将另行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永福等3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等17项罪名,被公安部门查封、冻结的涉案资产达3.2亿元。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太范:被告人张永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张永福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到12年不等的刑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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