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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第一贪官闫永喜之子为捞其父被骗328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2-26 22:06:24>跟律师谈谈<

 闫永喜被抓儿328万捞父门头沟区原副区长被双规后儿子托同学父亲帮忙对方谎称认识中纪委的人因诈骗被判18年

  有"京城第一贪"之称的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当初闫永喜被双规后,其子为了救父亲,曾找到尹某,并先后十余次给了尹某328万元。最终尹某并未将闫永喜捞出。《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尹某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执行刑期18年。

  案情门头沟区原副区长贪污受贿挪公款判无期

  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在任期间不仅分管城乡建设,还是门头沟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0年1月,被群众举报贪污后,闫永喜被刑拘。

  检方指控闫永喜利用主管拆迁等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累计达4200余万元。

  2011年9月16日,一中院一审判处闫永喜无期徒刑,其情妇毛旭东因检举有功,被判有期徒刑20年。闫永喜的弟弟闫永成和下属李昕分别获刑10年和13年。

  闫永喜不服上诉,市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父亲被抓儿子花328万捞人

  据了解,当初闫永喜被双规后,其儿子曾找人帮忙救父。

  闫某称,2009年8月4日,其父亲闫永喜因涉嫌贪污被中纪委双规,其找到同学尹某的父亲,希望帮忙摆平这件事,并答应给尹某疏通关系的费用。尹某说认识中纪委的人,可以把他父亲弄出来,保证不会判刑。

  2009年9月初,闫某先给尹某70万元现金,尹某打了收条,并承诺未能办理退回全额款项。后尹某打电话说正在办,还需要钱。后来其又陆续给了尹某大约13次钱,加上之前的70万,共计328万元。直至2010年4月中旬,他再也联系不上尹某,而这些钱至今也没有要回来。

  判决谎称钱全给了办事人因诈骗获刑

  闫某为什么找不到尹某了呢,因为尹某因合同诈骗罪也被关进了监狱。

  63岁的尹某是辽宁省沈阳市人。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间,尹某虚构能帮助闫某父亲闫永喜免予刑事处罚的事实,在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的咖啡厅等地,分多次骗取闫某328万元。

  2014年5月22日,尹某被从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抚顺市南花园监狱押解回海淀区看守所。赃款未起获。

  在庭审中,尹某不认罪。

  尹某称,2009年,其子说有一个同学父亲因贪污受贿被双规了,希望他能帮忙把人“捞出来”。尹某说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朋友陈某,陈某自称是中纪委政策研究室的处长并答应帮忙办此事。陈某住在西山八大处,具体地址和电话尹某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他看过陈某的身份证。

  尹某说,为了捞父亲闫永喜,闫某分五六次给了他320余万元,他一分没拿,全都给了陈某。他给陈某的都是现金,陈某没打过收条,但这事一直没办成。

  尹某说,他于2010年6月因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了,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11年12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于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抚顺市南花园监狱服刑。

  尹某称,他知晓此事未办成,曾试图向闫某表达还款意愿。

  中纪委出具的证明显示,该单位并无政策研究室的部门,也没有一个叫陈某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调取全国及北京市人口信息查询,没有查到与尹某描述的身份相契合的人。

  法院审理认为,尹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罚金30万元。与此前判处的有期徒刑5年,罚金20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罚金50万元,并继续追缴328万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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