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十四五”以来,全国每年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300多亿尾,对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提高社会公众资源保护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生生物是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共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起,每年6月6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各地开展全国水生生物同步增殖放流活动。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6日,全国同步举办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300余场,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超过16亿尾。其中,海水经济物种12.8亿尾、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3亿尾、珍贵濒危和淡水区域性物种0.5亿尾。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管,近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导动物放生活动的通知》,对各地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和规模性社会放生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进一步增强增殖放流、社会放生的科学性规范性,统筹渔业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深入践行大食物观,以高水平保护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上述负责人说。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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