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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三男子利用社交工具发淫秽视频被判刑

时间:2015-8-1 19:27:45>跟律师谈谈<

现在社交工具基本每个年轻人都在使用,而这些社交工具的群功能本来是方便朋友沟通交流,但是有些人却往群里发送一些色情片段,可能只是觉得好玩,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7月30日,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3起,通过社交工具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今天上午,沛县人民法院对两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年纪都不大,平时都喜欢玩玩社交软件,闲着没事就将平时看到的一些色情视频发到了群内。

经查,2015年5月17日,被告人赵某,利用手机通过其社交工具,将46部淫秽视频上传至“激情聊吧”,供群成员观看和下载,被查获时该群内有成员483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表示,利用社交工具散布淫秽物品,不仅成本低,而且速度快,影响范围大,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淫秽视频传播木马病毒,窃取个人信息,造成财物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视频达40条的,就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沛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告人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1个月,被告人沈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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