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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女子有染三年未归 因赡养问题与儿子对簿公堂

时间:2015-8-5 10:37:06>跟律师谈谈<

今天港闸区法院巡回审判点在天生港街道国庆村,审理了一起亲生父子因赡养问题对簿公堂的案子。父亲要求儿子提供一套拆迁房给其居住,而儿子要求父亲对家人赔礼道歉才允许其回家。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呢?

原告朱荣生今年67岁,现在租住在外面,被告朱荣生的儿子朱杰,今年46岁现在住在永和花园。朱荣生在法庭上表示,他与妻子生育子女俩人,儿子朱杰、女儿朱丽。2009年,原登记在原告名下的,位于南通市天生港镇街道国庆村22组的房屋拆迁后,选购了南通市永和花园15幢609室、永和家园7幢707室两套房屋。选购后原告将其名下的房屋进行了公证更名为被告。朱荣生要求,被告将位于南通市永和家园7幢707室的房屋提供给原告居住。被告朱杰表示,拿到拆迁房后,家里有一间房子是供朱荣生居住。可朱荣生在三年前,与另一女子同居,三年基本未归,并且与家里的亲戚断绝的来往,现在突然要回家居住,必须要给一个交待。

在法庭上,朱荣生承认与另一女子有染,并长期居住在该女子家中,后与该女子的女儿有了矛盾,才想到回家居住,而拆迁的两套房子,装修与购买的钱都是由朱杰出的,这种情况的回归,让朱杰及家人很不能接受。

港闸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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