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在网上接到“领导”指示,将12万元的款项汇出后,才发现被骗却为时已晚。公司认为两员工存在重大过失,近日将两员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今年,刚入职不久的会计杨某和出纳李某就在网上接到了“公司领导”要求二人发出付款的紧急指令。当二人将12万元款项按照指示汇出后才发现,该笔汇款指令并非公司领导做出,而是有人利用网络冒充领导骗取钱财。于是二人即前往公安局报案,但案件至今仍未侦破。
对此,该公司认为,杨某、李某二人在未和领导电话确认的情况下就汇款虽不构成犯罪,但从民事侵权的角度讲二人存在重大过失,并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于是将杨某、李某诉至碑林法院,要求二人将12万元返还公司。出纳李某到庭后认为,公司从未进行过财务制度和岗位制度的说明或培训,做出汇款举动也是公司一般正常流程,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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