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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3年分饰多角 骗走“干哥哥”200多万

时间:2015-11-29 14:47:04>跟律师谈谈<

在三年时间里以母亲、女儿重病没钱治、开店做生意没本钱、自己被人陷害卖白粉等为由,瑞安女子陈某骗取文成林老伯共计200余万元。这些钱,有些是陈某以自己名义行骗,有些是冒充其姐妹、其女儿、女儿同学等身份行骗。案发后,人们在感叹陈某堪称“影后”级的演技外,也在纳闷,文成的林老伯怎么就被骗整整三年不醒悟?

日前,文成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而随着庭审进行,更多细节浮出水面。

骗子讲述

编造各种理由借钱

我和“哥哥”在朋友开的按摩店认识。认识好几个月后,大概2012年,有一次我有钱要用,于是就打电话给“哥哥”,他当面给了我5000元。刚开始我是以编造母亲生病和要在瑞安开店的理由向“哥哥”借钱,但骗来的钱被一个湖北的“阿龙”骗走130多万元。之后,我感觉没脸见“哥哥”,就编造理由对他说别人陷害我卖白粉,银行卡被派出所的人收走,还对他说卡里还有100多万元。2013年10月到2014年12月,我去跟别人打赌想赢点钱回来,但输了很多钱。输的这些钱,我又以姐妹和女儿、女儿同学的身份,以自己女儿生病为由向“哥哥”借钱,具体多少钱不记得。2014年12月份到目前为止,我是以女儿同学的身份,以女儿国外治病回国要路费等理由向“哥哥”借钱,不过他对我说,现在已经没有钱。

我向“哥哥”借钱,就他和他老婆知道,后来我又以同样的名义向他老婆借钱(林老伯告诉妻子,陈某系朋友女儿)。“哥哥”对我说,他自己借不到太多钱,这些钱都是他老婆从别人那里借来的。

受害人讲述

骗子有许诺利息

2012年4月,陈某打电话给我说,她母亲因中风没钱治疗,问我有没有钱?我就把5000元现金给了她。十来天后,她又以相同理由向我借钱,说给我2分利息。我就先后汇了34万元转到她的银行卡。2013年上半年,陈某又以她女儿的肾坏了为由向我借钱,我先后总共汇了50万元左右给他。当时说好她给我1分5的利息。

2013年下半年,陈某打电话跟我说,需要借钱在瑞安商城做生意,于是我先后向她的银行卡汇了80多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她告诉我,跟她一起的人卖白粉被抓了,她也要避一避。数日后,她的姐妹打电话跟我说,陈某因为卖白粉,派出所的人要抓她,让我弄钱给她,于是我就往陈某“朋友”的卡打了一些钱。2014年上半年,陈某女儿打电话跟我说“肾不好”,向我借钱,我先后打了70多万元到陈某的卡上。2014年12月份开始,陈某的女儿还以路费不够向我借钱。

我一共被骗了200多万元。

真相

所有角色都是陈某一人扮演

去年年底,林老伯的儿子听说父母在外欠了许多外债,于是留了一个心眼,这才发现真相。

陈某交代,她向林老伯借钱的理由都是虚构的。她数年未回家,对母亲具体的情况不是很了解,现在是否还在世也不知道。她和老公离婚后,都没有和女儿联系。她向“哥哥”借钱之后就没有干活了,一直到处玩,平时都是住在旅馆里,借来的钱也还不了。所谓的姐妹、女儿、女儿的同学,都由她一人扮演。每次以自己和姐妹的身份给林老伯打电话时,就说瑞安本地方言,换成“女儿陈莲”和“陈莲的同学”时就改说普通话。

法院

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庭审时,陈某否认冒充他人身份向林老伯借钱,自己的行为不属于诈骗,她在案发前已经归还林老伯一部分钱。

法院审理后指出,根据陈某在侦查阶段的多次供述与被害人的陈述、证人录音、录像等证据相互印证,证实陈某以自己名义,或冒充其女儿、女儿同学等身份,虚构自己母亲生病、开服装店、女儿生病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财物,故陈某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老年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将钱用于挥霍,导致无法偿还,其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责令其退出违法所得210万余元,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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