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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子假离婚 赔了夫人又折房

时间:2015-12-12 17:34:03>跟律师谈谈<

张先生去年年初看中了一套房子,由于限购,张先生与比他小近20岁的妻子商量假离婚,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以妻子的名字买房。

今年,从事建筑业的张先生被老板“炒鱿鱼”(解雇的意思),一直失业在家。他妻子却步步高升,薪水渐增。张先生每次和妻子提出复婚要求,妻子都以工作忙为理由推托。

日前,张先生和风水师一起去收楼,风水师却说这套房子对他不利,张先生便萌生了卖房的念头。但妻子说:“房子可以卖,卖房所得要平分,一人一半。”

张先生很困惑,当初买房的所有款项都是他出的,也是他自己一个人还的贷款,现在妻子不但不肯复婚,还要分一半的卖房款,于是向律师提出以下的疑问:

1、自己付钱买的房子,产权是否归自己所有?

2、卖房所得真要分给妻子一半吗?

咨询律师建议

修补关系会双赢

在线律师认为:

1、这套房子是张先生以妻子的名字购买的物业,物业所有权归其妻子,其妻子有权决定是否出售房子。我国不动产采用登记制度,所有权属登记人所有。

2、既然房子属于张先生的妻子所有,卖不卖房、如何分配卖房所得,要看张先生妻子的个人意愿。

3、张先生可以通过主张债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有证据表明房子是张先生自己出资及还贷,张先生可通过诉讼,以借款给妻子买房的理由让妻子还钱。

4、为买房子假离婚,极有可能会赔了夫人(丈夫)又折房,得不偿失。建议张先生努力修补与妻子的关系,只有家庭和睦,才能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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