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交通事故>徐州一副镇长酒驾撞死人逃逸 事发后淡定上班

徐州一副镇长酒驾撞死人逃逸 事发后淡定上班

时间:2016-1-10 11:03:07>跟律师谈谈<

近日,一则“江苏沛县龙固镇副镇长李某酒驾肇事逃逸,致无辜生命枉死”的网贴引发关注。9日交汇点记者调查发现,该起事故发生于2015年12月2日,受害人是一名24岁男青年,因伤重不治身亡,肇事车逃离现场。警方经过调查,三天后追查到肇事者李某及肇事车辆,李某为沛县龙固镇副镇长,在警方找到李某调查前,他一直在单位正常上班,肇事车也停在镇政府院内。警方调查认定,肇事逃逸者李某涉嫌酒驾逃逸致人死亡。李某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24岁男子车祸殒命肇事车逃离现场

该起车祸发生地在沛县程子村南北路上,距离死者朱某家仅有约2公里。尽管事故已经发生了一个多月,但是朱某母亲胡女士仍沉浸在悲痛中。胡女士向交汇点记者提供了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15年12月2日晚10时23分,李某饮酒后驾驶苏CXXXXX号小型轿车,沿沛县龙固镇至龙固镇前程子村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固公墓前,与朱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某当场死亡,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某驾驶轿车逃离现场。

胡女士表示,她和前夫多年前离婚,之后家里只有她和朱某两人,事故发生时,她独自在四川打工。“我是3日凌晨接到电话的”,胡女士表示,在3日下午到家后她就得知儿子是车祸现场当场死亡的。“我从交警那里得知现场非常惨烈,肇事车撞人后逃走了,等到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孩子早就不行了。”胡女士透露,儿子此前长期在外地打工,2012年为了“找对象”才回到家里,近期孩子正准备再次去苏州打工。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深夜,现场没有监控录像,事发时也没有目击者,警方只能通过事发地段周边监控设备进行排查。经过三天的紧密调查,嫌疑车辆浮出水面,车主李某具有重大嫌疑。信息显示,李某身份为沛县龙固镇副镇长。

肇事者是一副镇长事发后正常上班

12月4日上午,民警来到龙固镇镇政府,李某当时在正常上班,其驾驶的轿车也停在院内。胡女士表示,李某当时拒不承认肇事逃逸事实,且以其车辆看起来并没有明显撞痕为由,指责民警愿望他,要求赔礼道歉。交汇点记者昨日从龙固镇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处证实,李某这两天上班并无异常,也未对任何人提及事故一事,镇政府是在民警上门时才得知此事。

民警随后将嫌疑车辆送检,很快就找到了关键证据,车辆底盘右前轮后侧检出受害人血迹,车底盘前下方可疑组织中检出受害人皮肤组织。随后李某被警方带走。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当天参加了朋友聚会,席间饮下不少酒,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通过对朱某尸检,警方对其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朱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警方随后也作出事故认定:李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朱某在道路坐卧、停留,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肇事者认为车祸蹊跷警方复核维持原事故认定

该起事故中,警方提及受害人朱某事发时有坐卧、停留情节,随后网上有自称知情人的爆料贴称,朱某事发当晚曾与人斗殴,随后被人抛在路上,且朱某当时已死亡。交汇点记者调查发现,李某事发后也向警方提出事故认定复核,认为死者不是正常在路上行走行人,应是受伤后躺在路上的,认为其与死者应对事故同等责任。对此,徐州市交警支队作出复核,否认了李某提出的复核理由,维持沛县警方作出的事故认定。交汇点记者了解到,李某事发后一直认为自己不该负主要责任,对于逃逸说法,他辩解为自己当时没看到路上有人,因乡村道路颠簸,他只是在事发时觉得“颠了一下”,因此没意识到撞了人。

龙固镇镇政府昨日回应称,因李某事发后未对镇里提及此事,在其被警方带走后,镇里在等待警方调查结论。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时为非工作时间,李某驾驶的是私人车辆,因此暂时无法从组织层面对李某作出处理。镇里已成立调查小组,配合警方调查,安抚受害人家属,至于对李某处理,将等待警方最终调查结论,对李某行为定性之后,再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对李某作出处理。交汇点记者了解到,李某分管的工作目前已交由该镇一副书记负责。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法律顾问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徐州一副镇长酒驾撞死”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