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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老公已感情破裂,已有两年多时间没过夫妻生活,但双方仍在一起住,我提出与他离婚,他不同意。这几天我搬到姐姐家住,老公经常到我姐姐家烦我,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听说分居二年婚约可以自动解除是吗?这两年多时间没过生活算是分居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感情确实破裂,可以马上起诉离婚,无需等两年,两年只是法定离婚条件之一,并不是必须的。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关系的建立以结婚登记为准,分居两年并不导致婚姻关系的自动解除,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因为可能涉及子女、财产以及法院会否判决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