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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骗取491名投资人2286万元 负责人被批捕

时间:2016-1-16 19:10:34>跟律师谈谈<

  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推出“e租宝”网络理财APP,通过高额的年收益吸引群众投资理财,不到1年时间,共骗取491名受害人2286万元投资。昨日记者获悉,该公司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陈某,1983年出生,内蒙古人。2015年4月,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成立,陈某任负责人。该公司是隶属某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该集团公司共有18家子公司推广“e租宝”网络理财APP,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其中一家。该公司西安分公司负责西安市的业务,下设两个营业部及运营、市场、培训、人力资源、综管等部门,以推广网络租赁平台“e租宝”为由,推出六种理财产品。

  该公司主要通过广告和电话销售,针对有投资意向的人群,宣称“e租宝”是一种融资租赁的网络化平台,一种新型理财方式。吸引有投资意向的人下载“e租宝”APP网络终端,与客户个人手机银行卡进行绑定。手机客户进入“e租宝”APP程序,选定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网络投融资。公司会将客户投入的资金,租赁给第三方。公司宣称,保证本金在客户投资理财产品到期后2至10天内自动返还到客户绑定的银行卡中,同时称年化收益在9%至14.6%不等。

  作为分公司负责人,陈某负责分公司的筹建及人员招聘,业务拓展工作。张某等4人作为分公司营业部的业务负责人,负责分公司的平台推广及寻找客户工作。公司员工在领取较高工资的同时,以所拉存款所得金额为依据领取提成。

  截至2015年12月案发,涉及投资群众491人,投资金额为2286万元。截至2016年1月,警方仅收到6名群众报案,群众报案损失金额为77.85万元。警方提醒其他受害人及时报案。

  2015年12月11日,陈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高新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13日,公安高新分局向检察机关提请对陈某批准逮捕。昨日记者从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批准对陈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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