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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寡居爹爹欲再婚遭儿女反对 春节无人看望

时间:2016-2-26 19:12:27>跟律师谈谈<

这个春节,家住汉阳的王爹爹(化姓)过得十分难受。老伴去世5年,71岁的他渴望在古稀之年重获一份感情,但是当感情真的到来时,却遭到儿女反对。为避免和父亲谈论再婚问题,过年期间老人的子女甚至没有回家看望老人。

“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不准老人再婚?”昨天,记者接到王爹爹的求助电话后,与其取得联系。王爹爹介绍:他育有一子两女,5年前,老伴离世自己过起独居生活。“刚开始,我帮忙带孙子,随着孙子长大,到我这里的时间也少了。”老人说,自己感觉孤独。

渐渐地,王爹爹有了找老伴的想法。“2014年,一个亲戚给我介绍了一个经历与我相似,也早年丧偶的婆婆。”相似的经历让他们聊得很是投机,两人的心也在交流中靠近。

2015年5月,王爹爹准备再婚领取结婚证,子女们却始终不肯接受老人的新老伴。“我约了子女,希望他们见一见老伴,商定领证时间,但子女不肯见面。”不仅如此,子女们还给介绍人发短信,表达他们的不满。

更严重的是,得知老人想要再婚后,孝顺的子女很少来到王爹爹家中,过年都没有到家中团聚。“原来是子女给我打电话,现在是我给他们打电话,但是电话中对于我再婚的话题都避而不谈。”

“孩子们说怕我再上当受骗。”原来,王爹爹之前两次通过一家婚介所找过老伴,但碰到的都是骗子。老人表示,他并不靠子女生活,经过仔细观察,他确定婆婆对自己也是真心的。

“虽说婆婆没有退休金,但我一个月也有几千块钱,不会拖累子女。”

昨天,王爹爹在和记者交谈时,情绪很低落:“孩子平时工作都忙,我就是想找个人品好、聊得来的老伴,每天有人能说说话,不料却搞成现在的局面。”老人表示,虽说户口在自己手上,但还是不想因为这与子女反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但现实中,不少老年人再婚却因财产等问题而受阻拦。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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