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法院在前天审理的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案中,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这是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温州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今天,老师伯就来讲一讲这个受家暴妇女的“护身符”。这正是:
男子酒后发飙,
在家屡屡施暴;
妻子不堪忍受,
起诉但求自保。
事情还要从上个月说起。2月23日,38岁的瓯海居民徐女士起诉到法庭,请求与丈夫张某离婚。
徐女士起诉称,她与张某恋爱时感情还比较好。婚后,两人的第一个女儿在7岁时不幸溺亡,他们在2000年生育了第二个女儿。之后双方感情越来越不好,丈夫经常酗酒并对她实施家庭暴力。
法庭上,讲到伤心处的徐女士忍不住低声哭泣。她说,四年前的一个晚上,张某醉酒后躺在板凳上睡着了,她出于好心劝丈夫上楼躺床上睡。没想到张某上楼后竟拿着啤酒瓶朝她乱打,嘴里还喊着“今天晚上就把你打死”,徐女士小腿上至今还留有当时的伤疤。她忍无可忍,连夜去自己妹妹家住了五天。张某上门劝说徐女士回家时,又威胁她妹妹,并在争吵中拿起碗扔过来,打伤其额头。徐女士认为自己多次忍让,张某却始终没能悔改,无奈之下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某承认妻子说的都是事实,但认为离婚会给未成年的女儿造成不良影响,不同意离婚。张某在法庭上脸色通红地拿出自己写的保证书念了起来,承认打老婆不对,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
庭审中,经办法官刘然当庭作出并送达了有效期为六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张某殴打、威胁徐女士,并裁定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刘然告诉老师伯,反家暴法实施后,为预防、惩戒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其中一大亮点是专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延伸阅读
据悉,在中国,24.7%的家庭存在家暴,近90%的家暴受害者为妇女,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
日前公布的《上海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报告》显示,婚龄在3~5年的夫妻间暴力发生频率最高,达到16.25%。家暴案件中,大部分是男性对女性的暴力,父母对子女的暴力占2%,子女对老年人的暴力占2.7%。
大大:一个男人如果要靠打老婆才能显示威风的话,这个男人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希望了!
踏入仙境: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因为家丑不可外扬,总是默默忍受暴力。这会使问题越来越严重,反家庭暴力法应该大力宣传。
仙草蜜:减少家暴的根本原因,还是要从道德素养抓起。家暴立法,同时也需要调解教育。抓人容易,怎么用好的方法管教施暴者更加重要。
千夜雪:那些习惯打骂孩子的家长也要注意喽。
风清云淡: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