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婚姻案例>妻子收入高常羞辱丈夫甚至暴打对方 被误杀殒命

妻子收入高常羞辱丈夫甚至暴打对方 被误杀殒命

时间:2016-3-7 14:15:46>跟律师谈谈<

记者从泉州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仅2015年,该中心接到的家暴报警1418起;泉州市妇联去年接待的信访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128件,占婚姻家庭类的39%。

家暴的发生,原因复杂,形式多样。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项分析显示,家暴中的施暴者,大多数是男性,以青壮年为主,受害者多为女性,但也有少数男性;家暴形式不再停留在言语上的侮辱谩骂抑或肉体上的殴打摧残上,还包括精神情感上的折磨以及经济上的控制、人身自由限制、强迫性生活等;实施暴力的手段也有不断升级、越发严重的倾向。

因此,面对家暴,应在第一时间说“不”,否则将愈演愈烈,导致悲剧发生。

【家暴悲剧】

案例一

怀疑妻子不忠 砍伤儿子后自杀

3月1日,就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当天凌晨,在惠安辋川发生了一起家暴悲剧,53岁的村民任某金在砍伤亲生儿子后纵火烧房,而后在自家的老房子里上吊自杀。

如今,被任某金砍伤的儿子仍在重症监护室中,他的头部、脖颈、手臂、腹部等处共被其父砍伤了七八刀。据其回忆,事发当晚,父亲从外面打牌回来,住在小任隔壁。因为父亲一直咳嗽,影响了他休息,二人发生了口角。之后,任某金便拿着一把水果刀冲进小任房间,朝着他砍去。当时他的父亲拿着刀柄,为了阻止父亲,小任死死握着刀刃,手掌也被割伤。最后,小任用嘴咬着父亲的手,迫使父亲放下刀子。等小任回头看时,他的父亲已经开始泼汽油,并点燃了汽油。

悲剧发生后,小任却平静地告诉母亲, “你和姐姐终于安全了,他再也不会来了。”原来,小任的母亲程女士长期遭受父亲家暴。

今年49岁的程女士与任某金结婚近30年,育有一双儿女。但是自从女儿出生后,任某金就开始怀疑妻子对其不忠,经常对她进行打骂,甚至曾拿着刀架在她的脖子上,逼她承认对丈夫不忠。因为无法忍受,程女士当时就报了警,之后带着儿子一起离开了那个家。

为了孩子,程女士选择隐忍,直到2013年,才正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目前仍在诉讼阶段。搬出家后,程女士与儿女就租住在泉州市区。因为自己身体虚弱无法工作,而儿子小任也因患病无法上班,母子二人只能靠着小任姐姐微薄的工资生活。为了省钱,去年12月24日小任才搬回家与父亲同住。却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案例二

妻子暴打丈夫 被对方失手误杀

正在监狱服刑的阿立也曾想过自杀,在他失手误杀妻子以后,他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导致家破人亡,当时他想,“再忍忍不就好了?”

阿立和妻子阿香结婚十余年了,自由恋爱结婚的他们,过着虽不富有但也知足的日子。直到几年前,性格强势且收入高于丈夫的妻子阿香,越来越经常将丈夫和自己工作当中接触到的其他男性进行对比,发现阿立性格懦弱,工资也低,不会赚钱,别人家的男人赚钱轻松又多,结婚几年,别人家换了新房又买车,而自己的丈夫“没出息”,除了应付生活日常支出,就没有多余的收入。为此,阿香就常在言语上羞辱丈夫。

考虑到孩子还小,对于妻子的羞辱,阿立一直忍让着,尽量不与妻子发生争吵。但阿香对于丈夫的嫌弃,却有越演越烈的倾向,有时甚至会拳脚相向。一天,阿香正在切菜时,两人又因琐事发生口角,阿香拿着菜刀扬言要砍阿立,两人争执之下,阿立不慎误杀了妻子。

事发后,阿立对于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在投案自首后,他几度想要自杀被制止。

案例三

继母长期家暴 继子“火山爆发”

在泉州监狱服刑的阿强是一个在继母打骂下长大的孩子。成年之后的某一天,心中对继母积攒了十多年的怨恨终于爆发,他做出了杀死继母的报复举动。

在狱中,阿强和心理咨询师聊过,他觉得自己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曾经,他也有个温暖的家,拥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可是,继母的出现让他的家庭破裂了。那时,爸妈还未离婚,可是作为“小三”的继母却和爸爸“狼狈为奸”,想尽方法赶走了阿强的亲生妈妈。

继母“上位”之后,阿强的爸爸告诉他,从此必须喊继母“妈妈”,可已经懂事的他却无法亲近继母。在继母的眼中,嘴巴不甜,常常不听话的阿强是个不讨喜的孩子。因此,继母和继子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冰冷状态,只要阿强不听话,继母便又打又骂,甚至不给饭吃,也不给衣服穿。在成长过程中,阿强怨恨继母的打骂,更恨她不能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

随着阿强年纪的增长,继母的施暴行为并未减轻,反而变本加厉。成年后的阿强对继母积怨越来越深,终于有一天“火山爆发”了。在一次与继母的争吵拉扯中,阿强失手杀死了继母并辱尸。

这场家暴引发的悲剧发生后,阿强因误杀入狱服刑,如今正积极地进行心理治疗,希望能够除掉心里难以打开的结。

【人格分析】

谁是潜在的施暴者

为何伴侣和亲人会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恋爱对象是否为潜在的家暴施暴者?

国家二级心理学家刘富强表示,从心理学上来看,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大概有两种成长记录,一是其成长的家庭充满暴力,他为反抗暴力而成长成暴力者,从表面上就能看出非常冲动性的暴力。二是他生活在充满身体暴力和语言暴力的家庭中,造成压抑和退缩的性格,在职场与他人相处时唯唯诺诺,像个“好好先生”,但是在家里十分暴力。

“我遇到过一个案例,有位先生在办公室里是个好好先生,在家里老婆比他强势,他很听老婆的话。他的暴力只对自己的孩子,曾经把儿子的双手绑在楼梯扶手上,然后用皮鞭抽,还拿粪便糊儿子的嘴巴。这种人通常在幼儿时期曾被父母家暴,他非常害怕施暴者,不断地压抑自己,发展成‘讨好的小孩’,长大后遇到比自己强势的人也习惯讨好。但是,遇到和他一样弱势的孩子,就可能对其使用暴力。”刘富强说。

“眼镜蛇”最可怕

旅美临床心理学家黄维仁博士认为,家庭暴力施暴者的家庭背景中,常见父亲会殴打母亲,更可能是父母都会殴打他。家中可能有父母离婚、男盗女娼、吸毒、酗酒的问题。施暴者从小饱受身体与心灵上的摧残,被打出一颗崇尚暴力的心。

黄维仁认为,家暴施暴者的类型分为三种,“普通型”、“恶犬型”和“眼镜蛇型”。

“普通型”偶尔会脾气失控,会拉扯、大吼、打耳光,但情况不算太严重。

“恶犬型”像极凶恶的狗,且看不见自己的缺点,总以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同时,他们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嫉妒心、占有欲和控制欲很强。事实上,他们非常依赖妻子,并害怕被抛弃,所以采用施暴的方式掩饰自己的软弱。

“眼镜蛇型”施暴者十分冷静、冷酷无情、极度自信、喜欢报复并擅长控制他人,有时甚至鼓励妻子外遇,然后以暴力折磨、控制妻子。最可怕的是,他们施暴时在心理、生理上比平时更趋稳定,甚至可以算准每一拳的力道。

《反家庭暴力法》最大的亮点是反家暴利器——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保护令不再是欧美电影和香港TVB电视剧中的“道具”,而是真正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之中。3月1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发出了《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首日的福建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实,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之前,泉州就已开始探索反家暴新模式,并形成了自己行之有效的经验模式。其中,泉港法院、德化法院率先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自2013年至今,泉州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23份。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妻子收入高常羞辱丈夫”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