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女子与家人吵架想不开 报警谎称自己7万元被抢劫

女子与家人吵架想不开 报警谎称自己7万元被抢劫

时间:2016-3-20 14:27:28>跟律师谈谈<

3月16日中午,长沙新港派出所突然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声称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被人抢走,包里装了7万块钱。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却意外发现,所谓的抢夺案竟然是女子导演的一出闹剧。

内容提要

16日中午,长沙新港派出所突然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被人抢走,包里还装的7万块钱。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却意外发现,所谓的抢夺案竟然是女子导演的一出闹剧。

16日中午,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长沙芙蓉北路周南中学附近遭遇到了抢劫,有两名男子骑着一台蓝色摩托车抢走她的挎包,包里7万块钱的现金被洗劫一空。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对这件事情展开了调查,民警通过监控在排查女子行走的路线时却发现,她出门前根本就没有携带挎包,也没有和任何摩托车有过接触,更别说尾随抢夺了。

经过一番调查,办案民警确定这名所谓的“受害者”竟然是报假警!

好端端的,这名女子为什么会做出这种离谱的事情呢?据这名女子交代,她姓钟,今年42岁,是邵阳人。因为跟家里人闹矛盾,心里一直想不开,所以一时冲动报假警。

办案民警表示,对于这种恶意骚扰110报警平台的,根据相关规定,办案民警会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则会追究刑事责任。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相关法律条文链接: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女子与家人吵架想不开”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