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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男子为报“知遇之恩”出卖国家安全

时间:2016-4-16 9:14:05>跟律师谈谈<

刺探、蹲守、潜伏、拍照、加密……这些谍战情形并非只出现在影视剧里,有可能就在普通老百姓身边。

今天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义乌市国家安全局负责人表示,国家安全是关乎未来的头等大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人人都应该是主角。”

昨天,义乌市国家安全局披露了一起2013年发生在义乌的间谍案。案犯荆某是北方某省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20岁出头,在义乌打工,日子过得颇为艰难。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境外公司经理的间谍。

“他告诉我,在外面生活遇到什么难处,需要用钱就可以给他打电话。有困难最好不要跟家里讲,免得父母担心。”通过几次电话交往,荆某觉得这名“经理”人不错,而且很有见识,产生了一种“知遇之恩”的感觉。

在境外间谍的金钱诱惑、心理控制下,荆某开始死心塌地为境外间谍“卖命”,曾先后前往我省宁波和山东、福建等地刺探军事情报。2013年国庆节前,荆某还收到国外间谍机构情报机关让其出国训练的指令。

据义乌市国家安全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群体已日益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关注和渗透的重要目标。近两年,仅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证据确凿、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的网络策反境内学生案件就有数十起,涉及10多个省、市、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大学生在高校里接触到的经济、技术、材料等领域资料或参与的课题、项目,对境外间谍机关可能存在情报价值;另一方面,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不强、社会经验不多,有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需要寻找一些经济来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其实施经济利诱提供可乘之机。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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