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确认作为认定工伤、索取劳动报酬及相关补偿金的前提,已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诉讼视野当中。劳动者在服从单位的劳动分工、工作安排以及获得劳动报酬的过程中,总会留下一些“用工痕迹”,云法律网 小编提醒这些痕迹很有可能成为证据链条中的一环。
案例
起初否认雇佣关系 后来拿出劳动合同
白某于2010年11月进入久天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但久天公司未将劳动合同交白某留存。同年12月16日,白某在车间操作数控折弯机进行铁板压弯时,切断左手三根手指,久天公司副经理王某与会计张某将其送到积水潭医院治疗,王某在病历“填写人”处留下其姓名及电话号码。白某出院后,向公司提出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申请,但公司态度强硬,置之不理。此后,白某通过诉讼程序要求确认与久天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久天公司则否认白某为公司员工。
法院经审理
白某提供的医院病历系由与本案双方均无利害关系的医疗单位做出,且在讼争争议之前形成,其内容具有客观真实性,该病历反映出白某与久天公司之间存在关联。
在法官前往久天公司实地调查时,白某指认了办公室内的人员即为公司会计张某,王某核实此人确为久天公司会计张某。白某庭审中陈述的关于公司宿舍、车间、库房等相关厂房设施的位置与法院实地调查结果相符,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白某对久天公司内部情况的熟识。因此,法院认为上述三方面已形成证据链,可以证实白某系在久天公司工作期间操作数控折弯机时受伤,从而进一步证实其与久天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久天公司败诉后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此后白某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走上工伤维权道路。而此前声称白某并非该公司员工的久天公司,为减轻赔偿责任,竟主动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了与白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院提醒劳动者加强留存证据意识和维权意识
海淀法院27日发布《海淀区劳动争议审判情况白皮书——暨十大涉诚信典型案例(2012-2013)》,通过案例提醒劳动者应加强证据留存意识和权益维护意识。
海淀法院发现,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因诚信度缺失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在诉讼中所占比重日益凸显,尤其是进入2013年度后,仅1月至4月期间即受理2234件,同比增长32.27%,案件数量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态势,此情况折射出诚信危机信号。
法官认为,劳动关系的确认作为认定工伤、索取劳动报酬及相关补偿金的前提,已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诉讼视野当中。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较为常见,此类纠纷发生后,因无书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直接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用人单位往往矢口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鉴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举证能力不对等,部分劳动者由于举证不能而败诉。但实际上,劳动者在服从单位的劳动分工、工作安排以及获得劳动报酬的过程中,总会留下一些“用工痕迹”,这些痕迹很有可能成为证据链条中的一环。法官提醒,劳动者自身应加强证据留存意识和权益维护意识,而用人单位亦应秉承诚信原则,尊重事实和法律,唯有此方能利于其长远发展。
海淀法院以本次白皮书发布为契机,继续针对诉讼诚信度缺失问题深化打造信用平台,与劳动行政部门、仲裁机构等部门探索联合建立违法用工“黑名单”制度。
云法律网 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编辑整理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云法律、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