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欠我钱的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了,如何要回欠我的钱?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aa1991qq
[浙江杭州市]
[纠纷处理]
发表时间:2013-9-6 9:26:50

甲单位在经营中,拖欠我的货款,至今未还,到工商查了,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我该如何讨回我的欠款?法院已经判了,“甲方欠款要还”。找不到企业了,找不到法人和企业了。法院强制执行了,但是甲方银行账号注销了,法人换手过2次人了。如何继续?讨债?~~~~~如何调查对方的财产线索?~~~~~~换手后的现在法人,手机号他说是买的,他不是法人,其实他就是法人,故意欠款,怎么办?听说那个企业迁址到大连了。设备都运走了。我如何讨债?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自己调查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你只有法人的身份证号码,法院一般是不会执行其银行存款的,你必须提供对方存款银行、账号等信息,如果无法提供,法院也没办法执行,只能中止执行,待以后发现线索再恢复执行。你也可以起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人的权利保护措施: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及时清算,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应对措施。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能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而公司的经营者往往不主动对公司进行清算,也不公告或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经常处于不知情状态,对债权人的权利保护是不利的,因此公司及时清算是必要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法上强制解散的情形之一。公司解散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则必然导致公司的清算,这不仅是公司注销登记的要求,同时也是法人责任原则之必须。然而,对于被强制解散的公司清算程序如何启动,现行的公司法规定得比较模糊,可操作性差。公司迟迟无人清算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但该条文既未规定应当成立清算组的具体时间,也未规定拖延成立清算组等法律制裁,致使该条文成了毫无约束力的弹性条款。债权人面对着早已歇业、吊销,但无人清算的“空壳公司”,往往无从下手,索债无门。即使诉诸法院,法院的裁判亦是迥然不同,有的判令公司给付,有的则判令股东承担清算责任,但无论哪种判决,最终进入执行程序都陷入了僵局。判令公司给付的,往往是缺席判决,公告送达,执行时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无法下手,即使找到股东,股东亦以其并非承担无限责任而拒绝承担给付责任。判决主管部门或股东承担清算责任的,义务人拒不清算,法院亦无法强制其清算。大量涉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判决实际成了“空调空判”。此类案件的审理结果除了严重损害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外,对于债权人的利益实现根本无法弥补。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及公司对债权人的民事责任承担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这是基本原则,而不论这个法人公司的经济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的,也不论其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如果公司已经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该公司已具备法人的基本实质要件,只是出资人(股东)实际出资不足,或事后抽逃出资,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投资人应在企业注册资金与实际出资的差额范围内或抽逃的资金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设立时系虚假出资,或投资人的出资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额,或虽出资达到了法定最低数额,但欠缺公司成立的其它基本条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企业实质不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不能认定具备法人资格。出资人不能仅就注册资金与实际出资的差额或抽逃资金的额度内承担责任,而应对该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律师咨询  离婚协议书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云法律

参考资料:《公司法》
执业机构: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9-6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