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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小贼爱偷辣条 写了本笔记称再偷一年就做善事

时间:2016-5-17 9:00:14>跟律师谈谈<

现年34岁、家住安徽省的男子贺某近日被上虞警方抓获。

让民警感到惊异的是,贺某有一本“盗窃笔记”,详细记录了50天的盗窃情况,而且自称满身“千疮百孔”,发誓再偷一年后多做积德行善的事。

昨天上午,记者在绍兴上虞区看守所,采访了贺某,试图还原贺某盗窃又忏悔的矛盾心迹。

贺某原先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健在。他和妻子来到绍兴打工10多年,年收入超过10万元,在老家算是“冒富大哥”,造起了新房。他们的女儿今年9岁了,在当地读小学3年级。

然而,赌博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由于赌博,他输了不少钱。

为了填平这个“窟窿”,他把眼晴瞄向超市,干起盗窃勾当。

然而,2010年,因为盗窃,贺某被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牢狱之灾,并没有让贺某反省。出来后,他安静一段时间后,又重操旧业。

今年5月12日凌晨,贺某在柯桥区安昌镇的出租房内被上虞警方抓获。

民警发现,贺某的出租房俨然一个小超市,辣条、饮料和口香糖堆得满屋皆是。

目前,贺某已被上虞警方刑拘。

让民警感到惊异的是,贺某有一本“盗窃笔记”,详细记录了50天的盗窃情况。从2月22日开始,他驾驶一辆面包车,在上虞、柯桥、宁波、杭州等城市的小超市疯狂作案,专门盗窃辣条、饮料和口香糖,然后再转手卖给农村小店。

究竟作案多少起?

贺某也记不起来,但“盗窃笔记”记录一清二楚。

像4月10日一天,贺某在上虞的农村小超市作案9起,涉案金额742元。

为何专挑农村超市?为什么盗窃辣条和饮料?

贺某告诉记者,一方面小超市行窃不易被怀疑,所以作案以来百发百中;

另一方面选择辣条、饮料不易被发现,而盗窃烟酒等名贵食品容易被发现。

至于记录“盗窃笔记”并不是为了显示盗窃成果,而是记录一年的收入情况。贺某接受记者采访是反复强调。

然而,贺某觉得,盗窃作为谋生手段,这条路走不通。

所以他在“盗窃笔记”上写道:“我对老天发誓,今年再偷一年超市,再也不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了,希望老天爷能相信我这个满身千疮百孔的人,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多做积德行善的事。”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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