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老乡见面醉酒起冲突 拳脚相加致一人不幸死亡

老乡见面醉酒起冲突 拳脚相加致一人不幸死亡

时间:2016-6-4 18:26:33>跟律师谈谈<

老乡见面为喝酒打起来,身材高大的被告人小胡将烂醉如泥又主动挑衅的老乡打倒后又加了一脚,致其头部受伤后第二天死亡。今天上午,宝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23岁的小胡有期徒刑12年。

去年初,小胡毕业后从甘肃来沪打工,平时胆子很小。同年5月29日傍晚,小胡应邀与8个老乡在本市万安路一大排档喝酒,两个小时后,小个子老乡赵某不胜酒力醉了,遂盯着小胡认为他故意灌酒,并持啤酒瓶砸向小胡。小胡躲开后,赵某还扑到他身上,但被小胡一拳就打倒在地,小胡还朝他头部踢了一脚。双方被劝开后,在路边等出租车时,赵某继续向小胡挑衅,又被小胡一拳击倒后再加一脚,最后,大家把赵某抬回共康东路某游戏机房的暂住处休息。此时赵某出现呕吐症状,但当时大家认为他只是喝多了,没有理会。直到次日中午,赵某被发现已经不行了,大家遂拨打120急救电话,不幸,经鉴定,赵某已因颅脑损伤而死亡。

法院认为,赵某的死亡系由被告人加害行为直接造成,小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罪行并能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老乡见面醉酒起冲突 ”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