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1日下午2点21分,趁着端午假期最后一天,小杨姑娘跟闺蜜小陆一起,准备到吴山广场旁的西湖银泰去逛逛。
当天最高温度有29度,姐妹两个都穿了轻薄的连衣裙,加上本身容貌出众、各一袭眼看及腰的长发,一路上回头率很高。
走进银泰,两人准备先去逛女装,上了自动扶梯。
“刚刚走上扶梯,没两秒钟,我就感觉小腿上一冰,有人用什么硬硬的东西碰到我了。”小杨猛一回头,身后站着个白面小生。见小杨回头,他赶紧把手缩回,小杨瞥见了他手里的手机。
“变态啊你!”小杨大叫一声,唬得男子慌忙跟他道歉。小杨咬牙切齿扫了眼前这人一眼,身高1.7米出头的样子,短头发,戴着眼镜、口罩,相貌很是清爽。天蛮热,他却很顶得住,短袖外面套了件秋天穿的、有点厚实的连帽衫,手里还拎着一根细细的、拐杖模样的小棍子。“越是看他人模人样的,越来气。大男人这么猥琐!”
小杨暴跳如雷,一直质问男子是不是偷拍了她裙底。男子自知理亏,慌得不行,连连摆手,说“我删,我删……”
手机打开一看,男子果然趁着上自动扶梯的功夫,偷拍了小杨裙底。删除照片后,他讨了几句饶,想走。“你别想,我要报警的!”小杨把男子拦住,小陆去旁边叫来了商场保安,听了情况,保安大哥一把将其揪住。
几分钟后,辖区清波派出所的民警赶过来,把男子跟小杨、小陆都带回了所里。
经调查,他姓浦,1990年生,北京人,在北京有一份说起来还蛮体面的工作。
民警面前,浦某态度还是很不错的,一上来就承认了自己拿手机偷拍小杨裙底的事实。“我刚跟女朋友分手,心情不好,所以来杭州散散心。”浦某低着头说,“刚才走在马路上,看她们两个很漂亮,又都穿着裙子,就跟上去了,一直跟到商场里。上了扶梯,我看旁边也没人,就没忍住……”
浦某坚持说,刚才已经把偷拍小杨的照片全删了,但小杨还是不放心。“光他一面之词不行,他刚才删,都没让我仔细看,我一定要再检查一遍!”民警觉得小杨要求也算合理,就请浦某配合一下,这下浦某激动起来,说什么也不干。
“不行不行,我手机里有些东西不能给你们看的,她的(照片)我真删了,骗你们干什么……就算要看,也只能给女民警看,不能男民警来!”见浦某反应有鬼,派出所领导马上叫了一个女警过来。话是浦某自己说的,他也只好不情愿地解锁了手机,女警打开他手机相册一看,也忍不住脸红了:小杨的裙底照片,确实是删光了,但还剩下五六张其他女孩子的私密照片,有裙底的,也有大腿的。
浦某解释说,这些剩下的照片里,拍的都是他前女友和一些其他女性朋友,有的是对方自愿,有的也是他偷拍而来。“不能怪我,我之前就老被女的甩,最近又分手了,心里实在太难受了,我就是想发泄一下……”
因侵犯他人隐私,清波派出所最终对浦某做出了行政处罚。民警在此也特别提醒,女性遭遇偷拍时,应勇敢制止,并大声喊叫、寻求周围群众的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
至于浦某那根细细的、颇有几分可疑的“拐杖”,民警仔细做了检查,没有在上面发现安装有偷拍设备之类,应该就是一根普通的拐杖。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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