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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举着枪状物吓唬人 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时间:2016-6-18 18:34:27>跟律师谈谈<

近日,西青警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治枪患”专项行动。行动开始不久,梅江会展中心派出所民警就查获了一名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威胁他人安全的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被查获的嫌疑人邵某是位枪支爱好者,一直渴望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枪。数日前,邵某在某地游玩时,看到有人在路边摆摊售卖枪状物,心动不已,买了一把。这把枪状物是手枪造型,外皮状似铁皮,拿在手里沉甸甸。在弹夹的底端有个类似打火机的小眼,用买来的加气罐往里面加气后,可以打塑料小圆球子弹,射程约有5、6米的距离。持枪在手,邵某顿觉豪气冲天,遂决定随身携带,既为了好玩,也琢磨着要是遇上事,拿出来说不定真可以唬住人。

6月15日晚6时许,邵某在李七庄街某小区停车时,与另一车主冯某发生言语冲突。邵某气怒之余,从车内储物槽里掏出那把枪状物,用手包遮掩着下车,走到冯某车旁,指骂冯某。当冯某看到邵某手包下面的枪状物时,一脸惊慌瞬间住嘴并匆忙开车离开。邵某见冯某被吓走,也瞬时觉得出口“恶气”,抚摸爱枪,得意洋洋。

让邵某没想到的是,被“吓破胆”的冯某离开后迅速打电话报了警。还不到一小时,公安西青分局梅江会展中心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邵某家中,将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威胁他人安全的邵某抓获。后经物证中心鉴定,邵某所持有的枪状物认定为枪支。经工作,现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所持枪状物也被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办案民警在此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不能持有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火枪、气枪及各种仿真枪。绝大多数“仿真枪”经鉴定结果为枪支。所以提醒市民,仿真枪很可能就是枪,不要因为个人喜好、寻求刺激收藏、购买仿真枪,以免给自己“惹”出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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