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婚姻案例>女子到法院办理手续 发现8年前已和妹夫结婚

女子到法院办理手续 发现8年前已和妹夫结婚

时间:2016-6-19 11:16:14>跟律师谈谈<

淮安金湖的李某最近遭遇了一件尴尬事,原本想去法院和男友刘某办理解除同居手续的,结果一查才发现,由于身份证被妹妹冒用,自己在八年前便和妹夫吉某登记结婚了。为了尽快能与男友解除同居关系,李某不得不将金湖县民政局告上法院,记者18日从淮安市金湖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终判决李某与其妹夫结婚登记行政行为无效。

2005年,李某带着妹妹从贵州老家到金湖打工,时间不久,姐妹二人便各自在当地找了个男朋友。2008年,妹妹早早完婚,而李某本人则一直和自己的男友保持同居关系。然而最近几年,李某和男友的关系出现了危机,二人矛盾不断,直到去年,实在无法相处下去的二人,相约去法院解除这近十年的同居关系。蹊跷的是,法院在调查中发现,根据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材料显示,李某早在08年就已经和自己的妹夫吉某登记结婚了,一时让众人大跌眼镜。

法院调查后发现,原来李某的妹妹李红(化名)是1989年出生,在08年与男友吉某登记结婚时,不满法定婚龄,但当时已经怀有身孕的她怕拖下去对孩子出生有影响。便想到了利用自己和姐姐相貌相似,证件照旁人不易辨别的漏洞。偷偷拿了姐姐的身份证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最终成功满混过关。

事到如今,为了尽快解除被人冒用的婚姻关系,李某将金湖县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这份婚姻登记。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民政局代表也承认了当时的疏忽。

法院认为,李红(化名)冒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与吉某申请结婚登记,没有合法有效依据且明显违背《婚姻法》的规定,故判决确认该结婚登记行政行为无效。法官也对李红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女子到法院办理手续 ”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