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女子打官司讨要30万欠款 却先被法院罚了4万元

女子打官司讨要30万欠款 却先被法院罚了4万元

时间:2016-6-21 9:08:23>跟律师谈谈<

日前,因在法庭上说了谎,林小姐欠款还没讨到,作为原告的她却先被法院罚了4万元。

林小姐家住宁波江东,去年年底,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A公司、贾某、丁某归还借款30万元。庭审中,A公司提出在林小姐汇款当日就以现金方式向其支付了借款利息、管理费、押金等费用4.95万元,故实际借款金额为25.05万元。法官遂多次询问林小姐是否存在预扣利息等情形,林小姐均予以否认,并向法庭起誓,如作虚假陈述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因A公司当时对自己的主张未提供证据,江东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随后,A公司提起上诉,并提供了林小姐收取现金的证据,这时林小姐才改口承认。

法院认为,林小姐在一审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庭再三询问下仍然作出虚假陈述,该行为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故对林小姐作出罚款4万元的决定。

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的现象,其实并不少见。在民间借贷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中,尤为常见。仅余姚法院,今年年初至今已对6名在法庭上进行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作出罚款的决定。

“这得益于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亮点之一就是细化民事诉讼如何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对民事诉讼活动中虚假陈述、作伪证、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规避执行等行为予以严厉制裁。”法官解释,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该类情况普遍发生在被告下落不明或未到庭的情况下,原告为获得更大利益,在法庭陈述时,选择隐瞒相关事实。因此要特别提醒一些案件当事人,发生法律纠纷后不要一味躲避,要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到庭将相关事实陈述清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女子打官司讨要30万”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