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女友等了一个多小时,林某很不耐烦。冲动下,林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女友家的门帘。近日,因涉嫌放火罪,林某被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月14日19时许,林某和女友至海沧吃完饭欲返回岛内。返回途中,女友以要去找个朋友为由先下了公交车,并让林某先回自己位于岛内的住所。在住所外等至20时许,林某都未见到女友身影。因为女友没手机,他也联系不上。越等越生气,林某竟然掏出打火机,一把点燃了女友家的门帘。
看着门帘烧起,林某竟无动于衷。发现起火后,邻居赶紧拿盆盛水去灭火。民警赶到时,林某被抓。附近居民介绍,有时该男子找不到女友还会踹门,甚至四处借工具称要撬门。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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