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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为扩大美容店生意 买300万车主信息发广告

时间:2016-7-25 10:09:49>跟律师谈谈<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

近日,丽水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福建籍男子梁某批准逮捕。梁某为了扩大自己汽车美容店的生意,居然大量购买和贩卖车主信息,数量达到300余万组。

据青田检方介绍,今年27岁的梁某在我省的兰溪市经营着一家汽车美容店。2014年,为了扩大生意,梁某想出了一招:从网上购买车主信息,然后群发广告。

为了收集到车主的信息,梁某先后加入了多个贩卖个人信息的QQ群,共计购买了300余万组的车主信息。而随着手头收集到的信息越来越多,梁某又动起了歪脑筋——他从买家变成了卖家,多次将自己购买来的车主信息贩卖出去,获利上千元。

今年6月份,青田公安局网警大队的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QQ在网络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遂立案侦查。随后,梁某在兰溪落网。

据梁某交代,他购买的车主信息,价格从几分钱一条到几毛钱一条都有,而由于数量庞大,他先后花去了5万元左右去购买这些车主信息。

目前,该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办案的检察官介绍,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本案所涉及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若犯该罪,最高刑期可达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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