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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公民自主选择权,打破驾校垄断格局

时间:2013-7-19 11:46:25>跟律师谈谈<

   新交规的执行,伴随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实施;驾考的严格,导致驾校培训费立即疯涨没商量。为什么没商量?因为驾考培养费背后潜藏着一条巨大利益链。
  2012年8月,南京市民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小苏查阅资料,没找到国家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考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培训。2013年1月21日,她向南京玄武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南京车管所行政不作为。
  据闻,公安、交通部门参与举办驾校、参与驾校培训业务,在驾驶培训高额利润的驱动下,有关部门通过非法增设行政许可等手段,剥夺了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其他选择权,形成了对驾照考试培训的垄断,堂而皇之地将利益输往驾校。大多数驾校都“偷工减料”,扣克学员学习和驾车实习的时间。在相当封闭、明显“供给不足”的驾校市场,学员无讲价余地,即便价格再高、涨幅再大,也只能选择驾校培训。这也是规定“驾考”必先“驾校培训”的真实原因吧。
  否则,车管所有什么理由能站得住脚呢?新手上路自学练习驾车,如果没有教练陪练,交警只管作为“无照驾驶”就是,与车管所何干?至于说不经过驾校学习,会大大增加交通安全隐患,此乃无稽之谈。担心私人教练培训不到位,驾考时只要严格考试就行了。再说这几年,车辆保有量大大增加,而车祸死伤人数逐年下降,这不是驾校的功劳,而是交通管理的成绩。车管所说国家并没有放开“私人”培训市场,只有驾校有资格培训学员,其实国家法规并没有规定,只有经过驾校学习才能参加驾考。看过“在美国如何考驾照”资料,美国没有规定考驾照者必须先到政府创办的驾校接受培训,因此学员考驾照代价不大,为人民服务的车管所和交通管理部门何不借鉴呢?
  由此,南京市民小苏向南京玄武区法院状告南京车管所行政不作为,必能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当然,社会舆论不能也不该左右法官是否受理以及最终判决。可是,法官的判决若在广大百姓中得不到认同,受损害的不仅是百姓的利益,最终也将损害法院自身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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