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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男子嫌嫖资太贵抢劫 女方裸身冲出房间求救

时间:2016-9-19 19:19:26>跟律师谈谈<

付了800元嫖资后,男子杨某觉得嫖资太贵,心存不满的他拿走女子920元钱。女子发现后反抗不成遭到杨某威胁,遂借机裸身冲出门外求救。9月17日,记者从常州溧阳法院获悉,近日杨某因犯抢劫罪,被溧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5月15日凌晨,男子杨某喝酒后约微友小琴(化名)开房,双方约定交易金额为1000元,杨某在支付微信网友小琴人民币800元嫖资后,在溧阳市某小镇宾馆与小琴发生性行为。

事后,杨某觉得嫖资太贵,心存不满,遂趁小琴睡着之际,将小琴手提包内920元装进自己的衣袋,并到卫生间穿好衣服。在准备离开之际,小琴醒来寻找杨某,杨某担心被小琴发现自己偷了她的钱,又假装躺回床上睡觉。

期间,杨某想到小琴的手机里有自己的微信号和手机号码,为了以后不让小琴找到自己,遂趁其不备,又将小琴枕边的手机放入自己衣袋。

之后杨某起身,想一走了之尽快脱身。据杨某称,当时小琴并不知道自己财物被盗,却表示杨某尚有剩下的200元未付,遂拖住杨某不让走。心虚之下,杨某用手卡小琴的脖子,小琴反抗后爬起来,杨某又将其推倒在床上、并用小琴的裙子勒其脖子。

在小琴反抗时,杨某用言语威胁小琴,谎称自己杀过人的,让其交出钱财。恐惧之下,小琴同意将钱交给杨某。

杨某于是松开小琴,小琴在去取钱时,发现钱已被拿走,于是趁机赤身冲出门外求救。杨某见状逃走。之后小琴回到房间,发现手机也不见了,遂让服务员报警。经鉴定,小琴之损伤构成轻微伤。

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在盗窃被害人财物后,为了能摆脱被害人,逃避抓捕,而采用暴力、言语恐吓等手段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判决。

针对该案,办案法官介绍,该案中杨某在实施盗窃时,不仅盗窃了自己支付被害人的嫖资800元,还盗窃了被害人原有的120元,另又盗窃了被害人的手机,其行为已不属于偷回自己的嫖资,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杨某准备离开时,受害人虽未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窃,但不让杨某独自离开。在此情况下,杨某为了能摆脱受害人,对受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和言语威胁,致受害人出于恐惧而同意将钱给他,后杨某趁机逃走,其行为符合转化型抢劫的犯罪构成。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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