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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遭遇“李鬼” 温州乐清小伙起诉维权

时间:2016-9-22 10:18:40>跟律师谈谈<

温州乐清小伙吴思豪以昵称“小漠”之名,在《英雄联盟》(LOL)等游戏中担任解说,并凭借LOL国服第一系列爆红网络。凭借着数百万的粉丝数,他在淘宝网开设了5家店铺。没想到不久,就招来了“李鬼”,打着“小漠”名号的“山寨版”店铺相继出现。不久前,小漠一纸诉状将店主何某和淘宝网告上了法院。

日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立即停止侵权,并向小漠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小漠”之名红火遭侵权

吴思豪是电子竞技类游戏《英雄联盟》的游戏解说,并且是LOL国服第一系列视频的创作者兼制片人。截至昨天下午5时,小漠在优酷自频道制作的游戏解说视频已被播放5.9786亿次,并博得了120余万的粉丝。

凭借游戏解说,小漠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创一代”,同时,他还找到了自己的盈利模式:淘宝+广告。从2013年开始,他先后开了5家淘宝店,从摸的鼠标、敲的键盘到零食小嘴都有涉及。为了推广淘宝店铺,小漠都会在发布游戏解说视频时,在片尾对店铺进行推广。因此,吸引了大量的粉丝前往淘宝店铺购买。

随着淘宝店铺生意的火热,小漠的头像也开始被人利用,出现了以“小漠”相关名称命名的店铺。其中一家名为“小漠阳阳零食店铺牛铺认证明星店铺”的淘宝店与小漠旗下的“小漠阳阳零食店”域名高度相似。与此同时,该店铺还以小漠的头像为卖家头像,还在首页推出了“LOL国服第一系列专业解说零食铺”的标语和开展“满98元送小漠签名照”的销售活动。

去年7月16日,小漠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淘宝公司发布律师函,要求淘宝采取必要措施,要求冒名店铺停止侵权。

店方承认侵权并已删除

由于几番沟通无果,今年2月3日,小漠将冒名店铺的所有人何某和淘宝网告上了法庭。7月6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中,小漠的委托代理人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高进律师认为,何某的淘宝店铺利用小漠的肖像做卖家头像,以小漠的照片作为赠品,店铺域名与卖家会员名与小漠旗下店铺高度相似,存在主观恶意。容易令人误认为是小漠开设的店铺,以此增加店铺销售量。委托代理人认为,此举侵犯了小漠本人的姓名权与肖像权,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当予以制止,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代理人也表示,淘宝网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小漠一方发函告知侵权事由后仍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小漠遭受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原告一方要求法院判令何某与淘宝公司赔偿损失54.38万元,并要求何某与淘宝公司在淘宝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对此,何某承认使用了“小漠”的名字、头像,也曾经用过与小漠店铺相似的名称,但已经删除。因此,小漠一方的损失并非由何某造成。

而淘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答辩称,淘宝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并非商品信息发布者,也并非买家或卖家参与行为,因此未实施侵权行为。并且,何某在淘宝网发布商品信息造成对小漠侵权行为时,淘宝公司不存在明知的故意,也无主观上的过错。在收到起诉材料时,淘宝公司对涉案信息进行了检查,确认信息已不存在。因此,淘宝公司认为,淘宝并未实施侵权行为,并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须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小漠获赔10万元

对此,余杭区人民法院认为,吴思豪作为游戏《英雄联盟》解说员,以“解说小漠”的艺名自行创作、制作了LOL国服第一系列游戏解说视频,并发布于优酷网等视频网站,已为相关的公众所知悉,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个人识别度。而吴思豪的艺名、形象及其店铺域名已成为吴思豪所开设店铺的品牌和主要宣传手段,具有一定商业价值。而何某采取了一系列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攀附恶意明显,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赔偿数额上,法院结合后果、持续时间等,要求何某赔偿吴思豪10万元。在原告主张淘宝公司构成侵权的行为上,法院认为淘宝公司不存在过错,也不构成帮助侵权,因此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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