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子女抚养>妻子分娩未满一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妻子分娩未满一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时间:2013-8-16 9:58:21>跟律师谈谈<

   妻子生育不满一年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妻子生下孩子不到一年,丈夫却以性格不合起诉离婚。2011年1月10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裁定
驳回男方廖小勇的起诉。
   原告廖小勇系新干县金川镇人,2009年5月与同县城的李丽在上海打工时相识, 2009年10月1日二人登记结婚,2010年7月被告生下一女孩。因为两人一起时间较短,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2010年11月,廖小勇以与李丽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廖小勇起诉离婚,系在女方李丽分娩后一年之内提出,而《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故法院依此驳回原告起诉。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律师在线咨询qq

在线律师咨询  离婚协议书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云法律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妻子分娩未满一年,男”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