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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上买了块骨头 在杭打工大叔想当虎骨卖

时间:2016-12-5 10:05:03>跟律师谈谈<

江西的老黄,44岁,在杭州九堡一带工地打零工。

平时挣钱不多,眼看年底了,老黄心里盘算着捞点外快,好回家过年。于是,想碰碰运气。昨天清早7点多,老黄去九堡客运中心,赶了趟到临安的早班车,身上揣着块值钱的“宝贝”。

上午9点多,在临安汽车站出站安检时,老黄身上的小黑包被扣下了,车站派出所的人从包里搜出一只大爪子,看起来像熊掌、虎爪之类的,被怀疑是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老黄和他的“宝贝”被押送到当地森林公安。这只爪子的来历,得从几天前说起。

当时,闲着无聊的老黄,在杭州武林门一带闲逛,遇到一个摆地摊的,那人向他兜售虎骨。

“虎骨可是名贵中药,值大价钱啊!”

见老黄心动,那人顺势拿出一只棕黄色的“虎爪”,掂量掂量足有3~4斤重。东西好像还不错,老黄开口询价,可对方报的价挺便宜,让老黄心里犯了嘀咕:不会是假的吧?

不能确定是真货,老黄又打起了如意算盘:“这东西,少说得值好几万块,你几千块钱就卖了,我看是假货吧,不值钱的。”于是一来二去,和对方把价格磨到了1400多块。

“城里人不一定识货,这东西,我得带到山里面碰碰运气。”老黄打算,虎骨以40元/克的价格出售,这只爪子,少说也能卖个六七万元钱。要是买卖成了,今年自己回老家过年就风光啦。

老虎是国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中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果老黄的“虎骨”是真货,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他将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面临5年以下的刑罚。

可惜,发财美梦破灭了,临安森林公安扣押了老黄的“虎骨”。

由于不能确定真假,森林公安联系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请专家对物证照片进行鉴定。根据初步查验,南京专家认为,各地仿冒虎骨的案件时有发生,判断这只虎爪应该也是仿制品。

不是虎骨,那这只爪子是什么做的呢?

为了验明正身,临安森林公安烧了一锅开水,把爪子泡进大锅里,不一会儿,用胶水糊上去的“虎皮”就脱落了,里面露出的是用钢丝固定的爪骨。

“我们反复查验,判断这只虎爪应该是牦牛骨仿制的,外露的四只爪子,是用牦牛骨打磨成型,然后穿孔钢丝固定的。”

森林公安表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买卖是非法的,如果市民发现有贩卖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林业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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