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20:30,南京高速八大队副大队长毛俊彪带领民警刘炼在横梁公安检查站执行勤务。对一辆鄂A牌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鄢某未携带驾驶证,并拒绝出示身份证。看到驾驶员神情举止异常,虽然面色苍白但处于亢奋状态,现场民警立即将人员与车辆控制住,并对车辆进行彻底仔细的搜查。
经过一番搜查,民警从车辆后备箱内的公文包内不仅搜查出驾驶员鄢某的身份证,还发现了一张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书。原来驾驶员鄢某因诈骗罪已被兴化市公安局立案起诉。
身份证件显示鄢某系湖北天门人,经公安平台实时比对查询,查询不出任何驾驶信息,鄢某系无证驾驶。
“没有取得驾驶证,为什么还要开车?车辆所有人是谁?和你什么关系?”刘警官询问道。这时副驾驶王某主动搭话,车辆所有人是王某,和鄢某是老乡,三天前鄢某和他联系,说自己摊上事了,让王某开车陪他一起从武汉去兴化,具体什么事情王某也不清楚。办完事后,开车回武汉路上,王某感觉自己有点累,鄢某自告奋勇,说自己精神好,开车没问题。没想到在前一个服务区才换给鄢某驾驶,刚进南京便被查获。
自己犯了事情,刚刚被检察院告知要审查起诉,一般人都应该比较沮丧,为什么鄢某虽面色苍白但却如此异常兴奋?虽系统比对属正常状态人口,但依然值得怀疑。毛俊彪副大队长看着鄢某身份证件,找到突破口:“以前挺胖的,一百五十斤要有的吧!怎么现在这么瘦?什么时候沾了不该沾的东西?鄢某以为事情败露,将最近三个月没钱就诈骗,有钱就复吸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现场对鄢某进行尿检,最终尿检结果呈阳性,证实其确系毒驾。目前,此人已先期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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