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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携带秒表最长不超2分钟 “锤子大盗”落网

时间:2016-12-18 15:52:10>跟律师谈谈<

报警器铃声大作,惯盗作案卡秒计时,但最终难逃警方法网。今天(12月17日),涉嫌盗窃犯罪的惯盗袁某,被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吴家山派出所民警从汉口一家歌厅抓获。

12月14日上午8点多,东西湖区四明路一服装店老板开店时发现,玻璃门被砸出一个大洞,收银台破损,里面26000元现金及价值5000元的名表不见了,他立即报警。几乎同一时间,吴家山街派出所连续接到5家商户报案,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调看监控视频发现,当天凌晨1点至2点,一名身着黑上衣、黑裤子的男子,手持铁锤砸破玻璃门后,盗窃商家店内财物,而后乘坐出租车赶往汉口方向。

民警连续数个昼夜排查发现,这名“锤子大盗”作案后,曾在江岸区三眼桥及硚口区崇仁路一带出现,随即赶往这两处布控守候。今天凌晨1点多,民警发现“锤子大盗”进入崇仁路一家歌厅,当即实施抓捕,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锤子大盗”袁某如实交代了持锤连续盗窃吴家山街四明路商业街5户商户店铺数万元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现年18岁的的袁某家住湖北省麻城市宋埠镇谢店村。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去年11月,袁某因盗窃犯罪,被江岸区法院判处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11月30日,袁某刑满释放后,在三眼桥一家旅馆租住,无所事事的他决定重操旧业,并购来一把长约30公分的铁锤,用于盗窃街头商业门店财物。因临街商铺均安装有警报器,袁某每次盗窃作案携带一只秒表,自行规定,盗窃作案以秒计时,最长不能超过2分钟。

目前,袁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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