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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一男子帮人砍树 20多天砍光一座小山

时间:2017-1-16 11:07:41>跟律师谈谈<

上山砍树,竟然被抓进了公安局。近日,家住绍兴柯桥区稽东镇的裘某追悔莫及,因上山砍伐林木未办证,他犯下滥伐林木罪,面临着法律的惩处。

去年12月9日,柯桥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稽东镇竹田头村附近的一条乡道上,堆积了许多木头,怀疑有人私自砍伐林木。接到举报后,森林公安立即联系稽东派出所派人前往调查。

在竹田头村附近,民警发现了举报人所说的木头。木头被锯成2米、3米、4米不等,分成五六堆,整齐地堆放在路旁,树种包括松树、杉树以及一些杂树。根据木头的锯口看,被砍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民警调查后发现,这堆木头是住在附近的一位村民裘某的。警方当即将裘某带回派出所问话。

原来,裘某今年61岁,是竹田头村的一位木工。路旁的木头是他从村里的一个小山上砍下来的,而这个小山是同村的3户人家的。去年7月份,这3户人家准备在山上种植香榧树,便聘请裘某将山上的树砍掉,砍下来的木头全部赠送给裘某,当作报酬。

今年10月,裘某约上一位朋友,用了20多天时间,将山上的树木砍了个干净,期间并没有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根据调查,砍下的木头大约有21立方米。

柯桥区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森林法规定,山上所有的树木,如需要砍伐,必须要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并写明要采伐的树种、数量,以及采伐的时间、地点等。此外,根据刑法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超过20立方米,需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裘某在没有获得《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私自砍伐树木,达到21立方米,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目前,裘某已经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雇佣裘某砍树的3户人家也将会遭到行政处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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