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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理论考11次不合格 无证驾驶出事后找人顶包

时间:2017-2-25 10:14:14>跟律师谈谈<

2月23日4时10分,杭州桐庐交警横村中队接警:302省道桐庐县瑶琳镇后浦村焦山互通路段发生单车事故。中队指导员刘辉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事故发生路段中间绿化带10余米一片狼藉,一辆浙C号牌的白色哈佛小车停在对向车道,车头受损严重,四个安全气囊全部打开,郑某自称为驾驶员,在事故中没有受伤。 

因为事故路段周边刚好有路面监控,在现场勘查后,指导员刘辉将郑某带至中队对该事故展开调查,首先在调取监控视频时就发现了问题,当事人郑某报警时间为4时10分,但是在当事人所述说的时间段内监控显示事故车辆早就已经在视频中,与当事人所说的事故时间明显不符,而后从视频中倒追中确定事故的确切时间为3时21分,当事人为什么要经过这么长时间报警,多年的办案经验让刘辉的心中立即拉起了警报。 

而后刘辉又经过大量的视频跟踪、分析、比对,发现卡口中出现的驾驶人与事故现场的驾驶人体貌特征不一致,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以及他的耐心劝说之下,郑某承认自己是为小舅子翁某顶包的。 

随后翁某到案,面对大量的证据,翁某对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翁某称自己已经参加了11次理论考试,但是一直都没有通过,今天凌晨是因为儿子身体不好从杭州赶回分水的,没有想到在路上因为瞌睡发生了交通事故,看到车损这么大,所以想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就找了姐夫顶包,只是不到几小时就被交警识破。 

从监控显示,这辆浙C号牌的白色哈佛行至焦山互通路段时,直接撞上中间隔离绿化带,而后穿过绿化带,在对面车道车辆180°掉头以后才停下来,幸亏是半夜,对向车道没有车辆行经,才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 

目前翁某因为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被桐庐公安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郑某也因其顶包的行为移交瑶琳派出所另案处理。

桐庐交警提醒:驾驶员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具备驾驶人资格,同时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生事故以后及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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