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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与13岁女友同居两个月 获刑一年两个月

时间:2014-1-24 11:56:50>跟律师谈谈<

  周亮来自湖南,初中文化,无业。其供认,大约去年端午前夕,他与琳琳偶然相识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相识半个月左右时,他从琳琳口中得知她只有13岁,考虑到对方已是自己女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周亮多次在出租屋内与琳琳发生了性关系。从暑假开始,琳琳索性表态不愿意回家,周亮也就默许了琳琳住在他家的行为。

   在线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刑法236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应从重处罚。”因周亮本身也是未成年人,归案后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法院最终在量刑上予以了依法和酌情从轻。判决书中如是写道:“一失足成千古恨,人生的道路还很漫长,希望被告人自重自爱,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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