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平女子胡某从外地回来奔丧,被镇平县法院执行干警逮个正着,最终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2008年,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镇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另一被告人胡乙分别连带赔偿四名受害人8万余元。她服刑完毕后随即外出,法院通过调查也没发现她有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此案的刘法官并没有放弃,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胡某行踪。“刘法官,胡某回来了,你们快来抓她吧!”这天,刘法官接到一知情人电话。经过了解,胡某母亲去世,她从外地赶回来给母亲奔丧。考虑到中国的传统习俗,刘法官在胡母下葬的第二天,才将胡某带回了镇平法院。“胡某你尽了孝道,也应该尽一下赔偿义务。”“我坐过牢了,还还什么钱!”刘法官给胡某讲了法律规定,但她仍无动于衷,最后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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