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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一男子借人22万余元要不回 一个举动让对方后悔

时间:2017-7-12 15:59:00>跟律师谈谈<

“如果不是法院执行到位,我的钱根本要不回来了。睢阳区法院十分给力!”7月11日上午,睢阳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庭审结束后,自诉人李某如此评价法院的工作。 

搪塞拖延,好友变”老赖”

李某与被执行人井某系多年好友。李某说:“我们俩三十多年的交情了,不然,当初在他经济困难时我也不会借这么多的钱给他。”四年前,井某向李某借款226000元,李某慷慨解囊。

李某多次到井某家中催要欠款,井某找出各种借口搪塞推拖,但就是不还钱。碍于情面,李某也没有进一步逼要,致使借款一直拖欠着。2016年10月,李某忍无可忍,一怒之下将井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井某限期归还债务。

判决生效后,井某承诺说:“你放心,这两天,我把两处房子卖了,少不了你的钱!”

可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到了该还钱的时候,井某又反悔了。

“一开始他说卖房还债,后来一找他,他说要把这两处房产留给孩子。”李某很是无奈。

李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迷不悟,老赖“二进宫”

睢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李笃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井某,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该案,但井某始终“三不”原则,即“不还款,不露面,不接电话”。无奈,睢阳区法院决定对井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但司法拘留结束后,井某出了拘留所便立即以逃跑的方式躲避债务。案件一直陷入僵局。

在工作中,李笃生发现自诉人李某与井某一直保持通讯联系,他突然计上心头。李笃生对自诉人李某说:“你先以‘协调’的名义将井某约出来,看是否能够协调成功,我们法院随后就到!”

到了约定日,井某按时赴约。李笃生得到消息后,连忙带领两名法警驱车赶往约定地点——柘城县城内,将井某抓获。

悔不当初,庭前忙还钱

井某二进拘留所,开始他很是不以为然:“不就是拘留15天吗,还能咋的?”可当他收到法院送达的自诉状后,开始害怕了。

“真没想到,欠钱还会被判刑。”井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连忙和家人联络,两三嘱托家人一定想尽办法把钱还了。

庭审开始的前一天,井某的妻子就将226000元悉数还清。

庭审上,自诉人李某念及往日旧情,说道:“既然他已经还钱,我谅解他!他是家庭的顶梁柱,孩子还在上学,老母亲有病在身,我恳请法院从轻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井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井某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并取得自诉人谅解,同时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之意,故判处罚金5000元。

判决一出,井某的妻子一路小跑去交罚金,她只求丈夫早点能从看守所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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