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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涉及宾馆住宿

时间:2017-10-8 11:29:56>跟律师谈谈<

今年7月,这家宾馆因违反实名制登记被行政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改正。

10月6日上午7点许,邗江公安分局对这家宾馆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入住该宾馆六个房间内的王某等七名旅客身份未进行查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该单位处罚款十万元,另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一千元罚款。

《反恐法》参照法律条文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表示,住宿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全民行动,旅馆等应当自觉履行对客户信息查验登记职责,不要收到罚单时才懊悔。

广大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如果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可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法律普及:什么是“反恐罚单”?

“反恐罚单”,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也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哪些情况可能收到“反恐罚单”?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和第九十条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

情况一: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台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情况二: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若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未登记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的。

情况三:宾馆、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经营者、服务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收到“反恐罚单”。

警方提醒:如何避免被开“反恐罚单”?

首先,各位公民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

其次,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依法落实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工作,如住宿实名登记、房东要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

最后,所有人要主动配合宾馆、房东、车站等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

延伸阅读——全省各地相继开出“反恐”巨额罚单

1、2017年10月1日,连云港海州公安分局对辖区一家违反实名登记制度的酒店开出了10万元罚款。

2、2017年8月27日,掌某因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被通州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3、2017年9月6日,常州警方对辖区一宾馆开出10万“反恐”罚单。

4、2017年9月25日,苏州某快递公司涉嫌运输枪支弹药,苏州市邮管局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快递公司法人、网点负责人各处罚1万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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