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劳动监察支队联合市住建委、市住房局成功处置一起欠薪案件,为罗建东、谌英武等2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1.6万元。
在接到罗建东等农民工状告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工资的投诉后,市劳动监察支队立即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查,潜江碧桂园一期工程由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该公司将劳务分包给了刘某,刘某又转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曹某,并且签有分项承包合同,然而曹某不知所踪,无法联系,拒不支付罗建东等20名农民工工资21.6万元。市劳动监察支队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责令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垫付所欠农民工工资款,20名农民工得以顺利领到工资。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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