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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男子捡来身份证上网 不料证件主人是逃犯

时间:2017-11-3 10:03:18>跟律师谈谈<

福建籍男子陈某在泰州打工,今年七月因触犯法律被判缓刑,由于缓刑期间不能使用身份证,犯了网瘾的他于是用自己半年前捡到的一张身份证去上网,结果很快被民警找上,陈某一开始想不通,自己缓刑期间一直表现良好,究竟出了什么事呢?

记者获悉,10月28日,泰州公安海陵分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一网吧有人在使用网上逃犯的身份证上网,得知情况后,民警决定对这名男子进行逮捕。

然而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上网男子与身份证上不是一个人,并不是网上追逃的逃犯,而是一名处在缓刑期内人员。

见到民警出现,陈某也吓坏了,他主动交代,自己是福建人,在泰州帮人开车,平时就喜欢泡网吧,上网所使用的身份证是前一段时间在路上捡的。"我自己的身份证因为缓刑期间不能使用,最近网瘾犯了,才想到用捡来的这张证上网。"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陈某所说属实,提醒他这一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城西派出所民警说,这种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冒用上网、住宿、办理银行信用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受到十日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最终,陈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上网被罚款1000块。

法律在线提醒,捡到他人身份证后,可以拨打110报警,通知公安机关取回,不要冒用身份证,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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