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邻无数,谁想到邻居竟然打起了盗窃的主意。
邻居来串门,临走前偷走了家里的一张手机卡。靠这张小卡,邻居疯狂盗刷了6万多元。日前,盗窃手机卡并盗刷的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乐清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陈某今年25岁,是四川人,在温州乐清打工,暂住在乐清市虹桥镇信岙村。旁边住着的邻居小曹是他老乡,平时关系也好,经常相互串门。
由于走得近,陈某还见过曹某的工资卡,并记住了对方地工资卡卡号。
9月26日下午,陈某到小曹家做客,看见曹某的手机就放在桌子上。陈某心生歹念,趁无人之际迅速拿起手机,取出里面的手机卡放进了自己口袋。
回家后,陈某将小曹的手机卡放入自己的手机里。
当天晚上,他尝试登录小曹的微信,由于需要好友认证,没有成功。随后,陈某用这个手机号重新注册微信号,然后将银行卡关联到该微信,还设置了支付密码。
一切准备就绪后,陈某先后21次窃取了小曹卡内的21000元,并转入该微信内。消费500元后,因为这一新微信号没有实名认证,微信里的钱无法继续使用。
之后,陈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了一个新的支付宝,利用小曹的身份证信息绑定小曹的农商银行卡。
设置支付密码后,陈某通过支付宝先后三次将小曹银行卡内的43223.2元转至自己名下的银行卡。
小曹也是心大,直到一天后才发现微信被人盗用,而且手机卡也不见了,赶紧将卡补回。
等到厂里发工资时,小曹才发现银行卡被人盗刷了6万多元。
小曹报案后,还联系了腾讯客服询问款项去处。客服告诉小曹,盗刷银行卡的正是一个名为“小燕子”的微信号,该微信还曾给陈某发过200元红包。小曹这才怀疑起陈某。
警方立即对陈某进行询问,陈某对此供认不讳,并将钱全数归还给小曹。随后,陈某被乐清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12月19日,乐清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陈某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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