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市交管支队第十勤务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越野车。经查,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对司机进行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上午,该大队民警在卧龙高速口设卡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越野车行迹可疑,随即将该车拦截检查。经检查,民警在该车后备箱发现一副车牌。驾驶人这才承认,车牌是前一天刚领的,他觉得临时号牌未过期,还可以继续使用,还能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和限行的限制。执勤民警当场指出,机动车号牌领取后要及时悬挂,并对围观群众现身说法。
因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对其进行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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