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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禁用亚硝酸盐 绵阳市食药监严查

时间:2018-2-14 19:04:21>跟律师谈谈<

  •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发布管理公告称: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

        随着春节临近,为防止误食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我市食药监系统也开展了一场针对亚硝酸盐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今天(2月12日)上午,高新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来到高新区一家综合市场,对市场内的一卤肉摊进行突击检查。

        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临近春节,卤制品的食用人数和使用量都会增大,有不良商贩为了给卤菜增色会使用亚硝酸盐。“我们加大了这方面的检查力度,综合检查情况看来,目前辖区内没发现使用亚硝酸盐的情况。”高新区食药监局食品监管负责人徐进超说。

        在突击检查中,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还对超市、饭店等流通、采购环节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应当到正规的销售渠道购买食盐。如果遇到违法违规使用销售亚硝酸盐的行为,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食药监局也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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