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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撞车 为逃避处罚找朋友来冒名顶替

时间:2018-2-17 16:50:54>跟律师谈谈<

2018年2月15日23时50分,宜川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令,宜川县城东西大街彩虹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需要处理。当晚,值班事故处理民警张国榜、李波、牛豆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发现一辆陕JB97**号小型轿车和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部件不同程度受损,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民警现场询问陕JB97**驾驶员古某时,古某谎称驾驶员是袁某,自己是乘车人,事故发生后袁某离开了现场。但是古某满身酒气,语无伦次,引起事故处理民警怀疑。随即向大队做出汇报,大队长刘东晓做出“迅速取证,酒驾致人受伤案件不得掉以轻心”的指示。事故处理中队值班备勤民警快速调取周围监控视频并走访附近群众。发现古某有找人冒名顶替嫌疑,遂将古某带回交警大队办案区。在监控视频和周围群众的证言面前,古某心理防线崩溃,主动交代了当晚事故真实经过。

据古某称,当晚23时45分,他驾驶陕JB97**号小型轿车由宜川县梦丹儿市场巷前往宜川县朝阳小区,行驶至宜川县东西大街彩虹桥时不慎与杨某驾驶的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因其酒后驾驶,为了逃避处罚,遂找其朋友袁某来冒名顶替。

对于古某的违法行为,宜川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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