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首先,婚后您丈夫的工资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也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自然可以要求分配该房产。至于您丈夫的名下的财产没了,可能是您丈夫转移了财产,您可以先于您丈夫协商,若是协商不成您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如果您的丈夫真的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您可以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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